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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指导


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中报有关工作的通知

[ 来源: | 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4-09-24 | 浏览:54次 ]

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印发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社〔2023〕181号)

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《关于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市人社函〔2024〕89号)

申请条件

学籍在西安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高校毕业生(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,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,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:

(一)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;

(二)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;

(三)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;

(四)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;

(五)残疾高校毕业生;

(六)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。

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、出国出境的高校毕业生,不列入补贴对象;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,不可重复享受。

补贴标准

按照《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,一次性发放。

申领发放流程

(一)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—西安市民卡小程序—西安人社大学生补贴—一次性求职补贴,填写相关信息;

(二)各学校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;

(三)市人社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(分配)至相关学校,由所在院校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帐户。

申领发放流程

1.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

1)《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》原件(附件1),需要有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;

2)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(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。

2.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

1)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《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》原件(附件2);

2)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(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。

3.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

1)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《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》原件(附件3);

2)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(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。

4.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

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《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》原件(附件4)。

5.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

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。

6.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

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。

咨询电话

市人才服务中心:

029-88360286-8616/861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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